圖/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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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基層檢察官直接點名金管會、NCC和數位部,是目前詐騙猖獗的三大戰犯,並稱人頭帳戶欠缺監管等,金管會罕見連假發千文澄清,指出針對強化人頭帳戶、電子支付、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個人幣商管理等,金管會已有相關因應對策與處理情形。

首先有關限制人頭帳戶涉案人繼續開新帳戶、高風險名單開戶限制及功能管制等,金管會表示,除法令已有規範外,將持續督導銀行公會研訂強化防杜人頭帳戶措施,如客戶申請電話語音,銀行及網路銀行約定轉入帳戶者,銀行須視客戶性質及風險程度高低,評估於申辦日後次一日生效,或拉長生效時間為次二日生效等。

其次,對於曾涉及人頭帳戶案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應拒絕該等客戶之開戶申請,及對於高風險客戶強化審查措施,包括應加強確認客戶身分等機制。

有關強化電子支付帳戶管控降低冒名申辦一節,對於申辦人利用假門號驗證冒名申辦之問題,為避免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之個人資料冒開電子支付帳戶,金管會已於去年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

金管會將強化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並持續督導銀行落實業者申請虛擬帳號服務之審核規定。有關個人幣商納入虛擬通貨平臺洗錢防制規範,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之自然人,自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

金管會強調,透過這些措施以及金融從業人員的努力,去年臨櫃關懷攔阻金額達七千九百七十九件,金額約四十二億元。今年一至四月攔截件數達兩千八百三十七件,攔阻金額為十八點七四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一倍。

金管會指出,已與臺灣高等檢察署建立橫向協商平臺,未來會持續透過該平臺,與執法機關密切配合,共同精進防制詐騙措施,降低詐騙案件,保護民眾財產。